更新时间:2025-10-16
点击次数:0 广东省特检院开展电梯安全公益讲座 聚焦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失效风险
近日,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检验员丁宁静走进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月公益宣传讲座现场,以 “电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失效” 为核心主题,从装置认知、隐患情况、问题成因及防范措施四大维度,为公众及行业从业者科普电梯安全关键知识,助力筑牢电梯运行安全防线。
一、溯源装置发展:从 “非强制” 到 “严标准”,安全要求持续升级
讲座开篇梳理了电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发展脉络。作为电梯安全的重要保障,该装置的强制要求源于国标《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的多次修订:
1987 年首版及 1995 年修订版中,因早期电梯以强制驱动、涡轮蜗杆传动为主,行业普遍认为机械设计可规避传动失效风险,故未将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列为强制要求;
随着电梯长期应用中 “中间传动机械环节失效” 案例频发,且上行超速易引发严重人身伤害事故,2003 版国标(2004 年 1 月 1 日实施,过渡期 1 年)首次新增该装置强制要求,2005 年后电梯正式全面配备;
2020 版国标(GB 7588-2020)进一步强化要求,在多地发生上行超速冲顶事故后,新增 “有效工况要求” 及 “减速部件、驱动主机制动器自监测要求”,全面提升装置安全性能。
从装置构成来看,电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由 “速度监控元件” 与 “减速部件” 两部分组成:速度监控元件负责检测轿厢超速信号(主流选择结构可靠、原理成熟的限速器),并通过机械或电气方式触发减速部件;减速部件可作用于轿厢、对重、钢丝绳系统或曳引轮,常见类型包括双向限速器与双向安全钳、对重限速器与对重安全钳、限速器 - 夹绳器组合、磁同步主机制动器等。
二、拆解典型案例:维保违规致装置失效,冲顶风险陡增
讲座中,丁宁静以珠海市某小区一批 2006 年出厂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为案例,详解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失效的具体隐患。该批电梯额定速度 1.75m/s、9 层 9 站 9 门、额定载重量 800kg,均采用异步主机,其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为 “夹绳器 - 限速器” 结构(夹绳器为电磁式触发,配备单独上行电机开关)。
现场检验发现,多台电梯夹绳器无法正常动作,核心问题源于维保操作违规。从夹绳器工作原理来看,其触发需依赖限速器电气开关动作使电磁阀断电,进而释放储能弹簧推动夹块夹紧曳引绳;复位则需严格按照 “对齐复位螺栓与安全导套孔 — 插入复位销 — 复位电磁阀 — 拔出复位销” 的流程操作。但现场电梯夹绳器复位销未拔出,储能弹簧被复位螺母与复位销机械锁死,即便电磁阀正常触发,储能弹簧也无法释放,夹绳器完全丧失制动功能。
深究原因,该小区电梯曾多次因限速器上行超速信号误触发导致夹绳器误动作停机,而维保人员因人手不足、嫌恢复流程费时,竟采取 “锁死储能弹簧” 的违规操作,使电梯 “带病运行”,直接导致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失效。
三、风险深度剖析:传动失效叠加装置失灵,易酿伤亡事故
丁宁静强调,该案例中电梯采用涡轮蜗杆异步主机,若中间传动机械环节(如蜗杆、齿轮等)发生失效,轿厢会在对重牵引下加速上行。此时若夹绳器因机械锁死无法动作,电梯将持续超速上行,最终引发轿厢高速冲顶。强烈的冲击不仅会造成电梯设备严重损坏,更会对轿厢内乘客造成致命伤害,后果不堪设想。
四、明确防范路径:多方协同发力,织密电梯安全网
针对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失效风险,讲座提出三大核心防范措施:
强化维保单位责任:维保单位需加强人员理论与技能培训,杜绝 “图省事、减功能” 的违规操作;建立完善监督制度,严格依据《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D5002-2017)要求,对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开展规范维保,确保装置始终处于有效状态。
严格检验机构把关:检验机构需提升风险防范意识,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03)要求,对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进行实地试验,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夹绳器锁死、元件失效等隐患。
善用技术补充保障:鼓励采用具备额外制动功能的电梯设备,如带 “松闸制动功能” 的永磁同步主机(可降低失控后运行速度)、采用 “风行技术” 的永磁同步曳引机(制动器失效时可通过短接三相动阻绕组产生反向制动力矩,实现有效减速),通过技术升级进一步降低冲顶风险。
此次公益讲座通过 “理论 + 案例” 的形式,清晰阐明了电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重要性及失效危害,为行业落实安全责任、防范事故发生提供了专业指导,也为公众了解电梯安全知识、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提供了有力支持。